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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职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探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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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二是夯实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的基础。从人才评价角度看,对职业进行科学分类、规范是人才评价的基础。适时公布新职业,可以缓解国家职业大典更新
二是夯实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的基础。从人才评价角度看,对职业进行科学分类、规范是人才评价的基础。适时公布新职业,可以缓解国家职业大典更新动态性不足的问题,为各类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提供指引。为了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山东省人社厅就以新职业从业人员的评价为突破口,探索开展新职业职称评审,引导各类人才向新经济集聚,截至2021年,该省已评出新职业职称9311人。
新职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面镜子,它既代表了社会发展中的积极方向,也反映出一些问题,需要积极面对并加以解决。
二是结合近年来出台的关于新就业形态、新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给予动态监测。以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效果评估为抓手,综合评价和发现新职业发展过程中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痛点、堵点,完善和出台相关的社会保险、权益维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从现实看,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对新职业和已有职业之间吸纳就业及其导致的就业结构变动的分析需要加强。新职业的出现为就业扩容提质创造了空间,但有些新职业对就业的拉动,不是体现在增量上,而是就业结构的再调整。比如,一些传统产业从业人员流向新职业,造成传统产业缺工,背后的原因、机制以及如何解决,是需要高度关注的。第二,存在部分新职业的从业人员供给不足,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跟不上等现象。第三,与新职业相关的动态监测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或组织对部分职业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分析,为社会提供了可参考的信息,但还有部分职业的从业人员规模、流动、收入水平等停留在个案式描述,对整体职业发展前景评估的系统性、动态性不足,可能会导致部分劳动者尤其是在校大学生盲目考资格证的现象。第四,新职业从业者权益保障不足。一些新职业的出现与新就业形态密切相关,实际上是一个问题在多个角度的表现,劳动法律体系已不能完全解决与之相关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对此,国家已经发布了多个文件加以规范,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工人日报)
文章来源:《科技进步与对策》 网址: http://www.kjjbydczz.cn/zonghexinwen/2022/0726/805.html